招标公告
(资格后审)
1.启东市人民法院的启东市人民法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择定承包人。
2.工程概况:
(1)工程地点:启东市;
(2)工程规模:估算投资约10万元 ;
(3)计划开、竣工时间: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;
(4)工 期:约30日历天;
(5)质量要求:合格工程。
3.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,相应招标内容:
本工程为启东市人民法院零星维修改造工程,内容包括吕四法庭审判综合楼屋面局部改造、滨海法庭审判综合楼局部改造及人民法院东南门卫改造,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。
4.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:
(1) 企业资质及要求: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。
(2)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: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(B证)。
5.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:
(1)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;
(2)未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和破产状态;
(3)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,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;
(4)企业的资质类别、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;
(5)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;
(6)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7)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,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,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。
6.招标文件的获取
有意者请登录“启东市人民政府”(http://apourtoi.com/qdsgtj/cgyztb/cgyztb.html)、“启东市人民法院”(网址:http://www.qdfy.gov.cn/)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。
7.投标文件的递交
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6月1日 9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(密封后)请统一采用顺丰快递方式提交(不得采用到付方式),邮寄地点:启东市人民法院(江苏省启东市南苑路418号),联系人:姚嘉钰;联系电话:0513-68951178,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、快递速度、路程等因素,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,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;邮寄快递送达时间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。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。
8.特别提示:
(1)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,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,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。
(2)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9.评标办法: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。
10.招标人地址:启东市人民法院
联 系 人:姚嘉钰 联系电话:0513-68951178
11.招标代理机构: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欣婷 联系电话:0513-83351266